公告

信息更新:2023-07-11 作者: 来源:客户服务部 浏览次数:4486

尊敬的用户:

根据《庐江县发展改革委庐江县民政局层转<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民政局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明确社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庐发改价格〔20228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全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对省级政策规定范围内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其用水价格按照居民非阶梯水价执行。具体如下:

一、申请对象

老年助餐服务机构。

二、用水价格

庐江县发展改革委庐江县民政局转发《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民政局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明确社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庐发改价格〔20228号)中“一、执行居民价格对省、市、县级政策规定范围内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其用电、用水、用气(指管道天然气,下同 )、用热(指集中供热,下同)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其中:用电执行居民生活合表价格;用水执行居民非阶梯水价;用气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用热执行居民供热价格。”

按照《关于调整庐城居民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水价及实行阶梯水价的通知》(庐价字2016〕18号)文件,居民(非阶梯)水价为2.9/立方米。

三、办理资料

1.《老年住餐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申请认定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

3.《用水性质变更单》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水表户名与申请单位不一致须提供证明材料。

四、实施细则

经路庐江县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核实后,执行用水优惠政策。

五、实施期限

庐江县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庐江县各属地政府每季度更新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享受水电气优惠政策清单,按时核准用水性质,在清单内的,执行用水优惠政策。

六、办理途径

用户可携带《用水性质变更单》(附件)、《老年住餐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申请认定表》、营业执照电子版、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自行前往庐江县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营业厅窗口线下办理。

七、办理时间

即日起开始办理。

八、咨询电话

0551-87339999


庐江县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