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信息更新:2023-07-1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8026

庐江县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承诺



一、供水水质

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要求,季检全分析项目覆盖国家标准(GB5749)及行业标准(CJ/T206)全部项目;水质监测点覆盖集团公司供水范围,定期向社会公布水质信息。

二、供水水压

供水管网压力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三、供水管网维修

1.接警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

2.发现或接到报漏,及时止水。直径600mm及以下的管道12小时以内修复;直径700mm及以上到直径1000mm(含直径1000mm)的管道24小时以内修复;直径1200mm及以上到直径1600mm(含直径1600mm)的管道36小时内修复;直径1800mm及以上的管道,及时抢修。抢修到位及时率达到100%。

3.接水工程、管道维修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现场做到有告示、围栏和安全标记,完工后应及时拆除临时施工设施,并清理场地

四、停水通告

1.计划停水。有计划的供水管道检修、新管道并网需停水,根据停水范围和影响规模,提前48小时或24小时通过庐江水务集团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新闻媒体等渠道发布停水通告,较小范围停水提前24小时以通告方式通知用户。

2.抢修(突发)停水。在抢修同时以通告方式通知用户

五、供水服务热线

1.热线电话为8733999924小时接听,三声铃响必有应答。

2.用户来电处理率100%。

六、窗口服务

1.水务集团营业大厅“朝八晚五(中午不休)”,全年无休。

2.客户办理更名、更改账号、报停等供水业务,手续资料齐全的,现场受理

3.用户办理用水性质变更的,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联系用户,确定现场勘察时间。依据《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水费价格明细表》,如符合变更要求,用水性质在下一期抄表前完成变更;如不符合要求,现场勘查时告知用户。

4.用户首次办理增值税票开据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开票资料(包括公司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公司地址),当日受理;首次开票成功之后,后期开票仅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七、抄表收费

1.抄表准确及时,抄表到位率100%、及时率100%。

2.抄表当月送达水费通知单。

3.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发布的水价标准收取水费。

八、投诉与监督

欢迎对供水服务工作予以监督,监督投诉电话:8732931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